您使用可视语音信箱吗?该系统允许用户从收到的所有语音邮件列表中选择他们想收听的语音邮件。这似乎是解决传统语音邮箱问题的一个显而易见的解决方案,以前人们认为我们总是必须通过每条消息点击我们的方式才能到达下一条,然而,Klausner Technology 成功地获得了“可视语音邮件”的专利1990 年代(专利5,572,576和5,283,818 )。现在,Apple 和许多其他公司都在许可那些看似显而易见的专利。
许多最好的发明都是这样,这也是发明家很难评估自己的发明是否显而易见的原因之一。 IPWatchdog的创始人兼编辑专利代理人 Gene Quinn 认为,“事实上,作为专利代理人,我做过的最令人沮丧的事情之一就是建议发明人他们的发明是否显而易见。”重要的是:非显而易见性是美国专利法要求的四种品质之一。根据Title 35 USC 101 ,这四种品质是:
人们可能会认为,如果一项发明是新的或新颖的,它一定不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它已经存在并获得了专利。然而,一项发明可能既新颖又显而易见,因此不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这是NOLO的一个例子:“一位发明家创造了一种无需人工即可清除谷仓粪便的方法。该系统结合了水箱、冲洗系统和倾斜的谷仓地板。以前的设备没有执行此功能,因此本发明是新颖的。然而,最高法院认为水箱和倾斜的谷仓地板的组合不可申请专利,因为它很明显。”
是什么让一项发明非显而易见?
以下是美国法律的规定:
“尽管发明未按照本篇第 102 节的规定进行相同的公开或描述,但如果申请专利的标的物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差异使得该标的物作为一个整体存在差异,则可能无法获得专利对于所述主题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做出本发明时是显而易见的。专利性不应因发明的制作方式而被否定。”
更简单地说,根据IPWatchdog :
- 你发明了 A+B。
- A在现有技术中是已知的。
- B在现有技术中是已知的。
- 先看 A 再看 B,本领域技术人员会认为 A+B 是已知的吗?
-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 A+B 是显而易见的。
-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 A+B 就不明显了。
那么非显而易见性是如何确定的呢?
在其 1966 年Graham 诉 John Deere Co. 的判决中,美国最高法院建立了一个由三部分组成的方法,用于在专利的非显而易见性受到质疑时做出该判决。必须对以下方面进行评估:
- 现有技术与受质疑的权利要求之间的差异
- 原告发明时相关领域的普通技术水平
- 拥有那种技能水平的人会认为从现有技术参考中显而易见的是什么。
在 2007 KSR 国际比赛中。在Co. v. Teleflex Inc. 的裁决中,最高法院增加了第四个潜在因素:客观或“次要”考虑因素。这些可能包括:
- 发明的商业成功
- 该发明是否满足了该行业的长期需求
- 其他人未能找到本发明解决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 被别人复制
- 他人许可
- 专家对发明的称赞
- 专家对发明的怀疑。
实践中的非显而易见性
即使有了这些标准和方法,USPTO 和非显而易见性的司法判决对于任何人(发明人或专利代理人)来说仍然难以确定地预测。一个主要因素是,对于什么构成一个领域的“普通技能”可能存在分歧,但确定这一点是确定对拥有它的人来说显而易见的东西的先决条件。
Quinn 还看到了指南的不均衡应用, 他写道,“在某些技术领域,似乎没有什么是显而易见的,而在其他领域,几乎一切似乎都是显而易见的。”他补充道,“如果 Irving Inventor 可以为那个简单的厨房小工具获得专利,我以前从未存在过的复杂软件程序怎么可能被认为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但在我看来还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他建议个别审查员自己的哲学和偏见在确定非显而易见性方面可能比法律标准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如果您发现自己并不完全清楚什么是非显而易见性,那么您并不孤单。毕竟,对于不同的人来说,不同的事情是显而易见的——谢谢 Klausner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