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为品牌所有者提供了更强大的工具来打击域名抢注。我们将解释这些变化对品牌所有者意味着什么,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机会识别和打击中国域名抢注者。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的数据,2017 年针对域名抢注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UDRP) 申请数量创历史新高。域名抢注不仅存在于通用顶级域名 (gTLD) 和新 gTLD 中,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码顶级域名 (ccTLD)(.cn 和 .com.cn)中也是一种常见做法。通过停止侵权信函解决 .cn 或 .com.cn 域名侵权问题往往无效,商标所有者只能选择寻求 CNNIC ccTLD 争议解决政策 (CNDRP) 或从侵权方购买域名,但这可能代价高昂。然而,随着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AUCL)的最新修订,域名抢注在中国的非法性现在得到了重申。违法者将面临比以前更严厉的处罚,这增加了侵权者遵守商标所有者要求的动力。
中国域名抢注者将陷入混战?
2017 年,中国互联网用户超过 7.72 亿,因此域名抢注 (.cn 和 .com.cn) ccTLD 也不足为奇。中国对域名采取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这为域名抢注者不断寻找“好的”域名抢注机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对于大多数域名抢注者来说,他们最糟糕的情况只是失去域名权利并浪费注册费。这与美国的立法形成了鲜明对比,例如,美国的《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为原告提供了申请法定赔偿的机会,赔偿金额为每个域名 1,000 至 100,000 美元。
那么,如果第三方已将其商标注册为 cn. 或 com.cn ccTLD 下的域名,商标所有者该怎么办?答案取决于域名所有权的重要性。
如果所有权是次要的,并且域名指向侵权内容,则向注册人发送停止通知函、向托管服务提供商发送删除通知以及向注册商发送通知可能就足够了。如果侵权内容已被注册人或托管服务提供商下线,或者域名已被注册商暂停,则应将域名置于观察之下,直至到期。然后,当域名再次可用时,可以出于防御目的进行注册,或者将其置于观察之下,以防新的侵权内容再次出现。
然而,如果所有权很重要,商标所有者可以采取几个步骤来保护域名(潜在的)。
- 第一种选择最省时,但不幸的是,它往往是最不成功的。商标所有者应向域名抢注者(注册人)明确表示,其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中国法律,可以提起诉讼。商标所有者可以指出,或者仅仅威胁,如果域名抢注者不回复,他们将采取法律行动。作为回报,商标所有者可能会收到一条不礼貌的消息,其中包括购买域名的提议,通常与 .CN 争议解决政策 (CNDRP) 的费用相似。然而,这样的回复并非完全没有价值,因为它可以作为在后续 CNDRP 申请中证明恶意的证据。
- 第二种选择是要求注册商因侵权取消域名注册,然后在赎回期结束后尝试购买域名。但是,向注册商证明域名的非法性可能很困难,尤其是当域名没有指向包含非法内容的网站和/或域名没有用于网络钓鱼时。
- 第三种选择是提交 CNDRP。此选项需要支付附加费用(取决于争议域名和专家组成员的数量),并且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 该域名一定是恶意注册的。
- 网络抢注者对该名称不拥有任何权利。
- 该域名已三年多未受注册人的控制。
- 投诉人已在中国注册该商标。
好消息是,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现在提供.cn和.中国(China)域名争议解决服务,这使得办理CNDRP比以前更加容易一些。
如果实施 CNDRP 的费用过高,且警告信或通知未产生预期效果,商标所有者可以选择购买域名(希望价格低于 CNDRP 成本)。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从域名抢注者那里购买域名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会激励进一步的域名抢注。鉴于《反不正当竞争法》(AUCL)的最新修订,商标所有者应明确表示域名抢注者可能会受到巨额罚款。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变化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大修订于2017年11月通过,并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 首先,新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六条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已经取得一定影响的域名、网站名称或者网页中显著部分的行为,会造成混淆,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 其次,此次修订的亮点在于,它还加大了对不正当竞争经营者的处罚力度。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实施混淆消费者行为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并处以高额罚款。
新修订的规则对商标所有者有利,因此,在向 .cn 和/或 .com.cn 域名注册人发送停止侵权函时,务必提及 AUCL。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新修订于 2018 年 1 月 1 日生效,但尚未确定指导性判例法,因此尚不清楚 AICL 将在多大程度上回应域名抢注投诉。尽管如此,这不应阻止商标所有者在其停止和终止函中提及 AUCL。